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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 开创全球开放合作新局面
发布日期:2020-11-24浏览次数: 68
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谈判工作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,为推进谈判指明了方向,并与多国领导人沟通协调,亲自推动。经过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,2020年11月15日,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,在李克强总理等15个成员国领导人见证下,东盟十国、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式签署协定。这标志着,世界上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。   全球最大自贸区顺势而生 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,各国利益休戚与共、命运紧密相连。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,和平、发展、合作、共赢的时代潮流不可阻挡。”RCEP各成员国经济结构互补性强,贸易投资往来密切,人文交流广泛深入,合作前景广阔。协定签署顺应时代发展潮流,符合各方发展利益,是各成员国共同期盼。   凝聚了成员国意愿共识。东盟于2012年发起RCEP谈判以来,得到区域国家积极响应。8年来,各成员国举行了4次领导人会议、23次部长级会议、31轮正式谈判,积极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,共同推动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从构想变为现实。此次签署协定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22.7亿,国内生产总值合计26.2万亿美元、总出口额5.2万亿美元,均占全球的约30%。成员国中既有发达国家,也有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,协定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诉求,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差别待遇,帮助发展中成员加强能力建设,促进本地区开放、包容、普惠、平衡、共赢发展。   构建了区域高水平经贸规则。RCEP以全面、现代、高质量和普惠的自贸协定为目标,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,形成了区域内更加开放、自由、透明的经贸规则,涵盖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等,协定文本长达1.4万多页。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数量整体上超过90%,大幅降低区域内贸易成本和商品价格。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涵盖了大多数服务部门,显著高于目前各方与东盟现有自贸协定水平。投资方面,15方均采用负面清单对制造业、农林渔业、采矿业等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,政策透明度明显提升。各方还就中小企业、经济技术合作等作出规定,纳入了知识产权、电子商务、竞争政策、政府采购等现代化议题,适应知识经济、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。   中方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中方始终支持东盟中心地位,全程参与谈判并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。谈判面临艰难曲折和关键时刻,中方积极协调各方立场,提出中国主张、中国方案,促进各方形成共识、达成一致,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。中方秉持互利共赢、共同发展的理念,充分展示诚意,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。在货物贸易方面,RCEP的优惠关税涵盖了我与其他成员每年超过1.4万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。在服务贸易方面,我对120多个服务部门作出了开放承诺,比我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增加了22个部门,包括研发、专业设计、养老服务等。我国首次在经贸谈判中达成投资负面清单,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相关规定,首次在自贸协定全面纳入知识产权保护。中国通过自身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,带动提升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。   RCEP签署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  

 

 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,新冠肺炎疫情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变,世界经济严重衰退,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RCEP签署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标志性事件,也是我国继加入世贸组织后又一重大开放成果,对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开放、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产生深远影响,对促进全球经济复苏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发挥重要积极作用。   这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里程碑。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,我国大力推动对外商签自由贸易协定,持续提升自由贸易区建设水平。党的十八大对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作出部署,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。RCEP签署后,我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,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比由此前的27%扩大到35%左右,与现有自贸伙伴的双向开放水平也得到提升,充分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。RCEP签署将有助于推动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,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,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。   这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平台。RCEP成员国都是我重要经贸合作伙伴。2019年,我国与其他成员国贸易总额约占我外贸总额的1/3,来自其他成员国的投资额占我外资总额10%以上。RCEP所形成的区域大市场,将进一步激发各领域合作潜力,做大区域经贸蛋糕,让各国企业更好分享大市场发展机遇。扩大市场准入、便利化措施等将带来区域国家更多特色商品、优质服务、先进技术,更好满足企业生产进步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,畅通国内大循环。RCEP将增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的联通性,使我更加有效地融入全球产业链、供应链、价值链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,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,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。   这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。疫情全球蔓延,国际贸易投资大幅萎缩,产业链供应链受阻,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,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上升。RCEP全体成员国共同承诺降低关税、开放市场、减少壁垒,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。据国际智库测算,到2030年,RCEP有望每年带动成员国出口净增加5190亿美元,国民收入净增加1860亿美元。RCEP签署充分展示了各成员国反对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的鲜明态度,共同发出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的集体声音,如同阴霾中的光明、寒风中的暖流,将有力提振各国发展信心,为国际抗疫合作和世界经济复苏注入正能量。   加快构建高标准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   

 

   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,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,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。商务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乘势而上、开拓进取,努力开创自由贸易区建设新局面。   推动RCEP尽快生效实施。继续坚定支持东盟中心地位,与各成员一道,加快完成国内协定批准程序。与各方协调做好关税减让、原产地标准、便利化措施及相关规则等方面的具体执行安排,加强宣传解读,让协定早日惠及各国企业和人民。与各成员共同努力,在用好协定制度性优惠政策基础上,更好发挥RCEP平台作用,深化和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,促进地区繁荣稳定发展。   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区网络。以RCEP签署为契机,推动中国—柬埔寨自贸协定尽快生效。加快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。推进中日韩、中国—海合会、中国—挪威、中国—以色列等自贸协定谈判进程。进一步升级与东盟、新加坡、韩国、新西兰等现有自贸协定。积极做好与其他经济体自贸安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,持续扩大自贸伙伴“朋友圈”。   提升自贸区建设水平。RCEP大量吸收了国际上其他自贸协定的经验,在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、知识产权保护、贸易救济、电子商务、竞争、政府采购、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广泛领域,达到了较高标准。在此基础上,我们将继续面向国际上更多的主要经济体、主要区域贸易安排,积极开展对话与沟通,不断提高我自贸协定的“含金量”。  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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